金融虎讯 4月8日消息,近日,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千方科技)发布公告,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《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》([2026]61号)。
根据公告内容,2026年1月7日,千方科技持有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比例由10.39%减少至9.99%,这一变动触及了5%整数倍的关键节点。然而,千方科技未在规定时间内停止交易,也未及时披露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》,直到2026年3月11日才进行披露。

上述行为明显违反了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》(证监会令第227号)第十三条第二款以及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》(证监会令第226号)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。基于此,浙江证监局依据相关法规,决定对千方科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,并将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。同时,要求千方科技认真吸取教训,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,严格规范交易行为,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,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,并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该局提交书面报告。
千方科技在公告中表示,公司高度重视《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》中指出的相关问题,已深刻认识到错误。公司及相关人员将全面学习减持相关规则,建立更严格的减持监控机制,以确保不再发生类似行为。同时,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浙江证监局的要求,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,规范交易行为,履行信息披露义务,并在规定期限内提交书面报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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